着力“七个坚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何健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贯彻中央要求,坚持正确方向,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实施“三大战略”和实现“两个跨越”为统领,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走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与速度同步全面提高,必须着力“七个坚持”。
  其一:坚持先进理念,推动城乡规划转型升级
  坚持先进理念,推动城乡规划转型升级。首先,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围绕加快发展四大城市群,强化各城镇间的功能互补与分工协作,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其次,要划定开发边界、优化城镇结构。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开发边界,设定城镇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的上限;要使城镇融入大自然之中,形成组团式、生态化的城镇形态。第三,要保护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坚持“生态优先”,把山水、森林等自然生态要素引入城镇、作为城镇功能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保护城镇历史文化、彰显地方特色。
  其二: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人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精神,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所在。目前,我省有很大一部分城镇居民为农业转移人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在公共服务和基本权利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还存在较大差距。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个核心,有序推进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切实保障他们在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使之尽快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要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全省除成都外全面放开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限制,突破地域、户籍和身份的限制,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
  其三:坚持以城带乡,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
  坚持以城带乡,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现代经济背景下,城镇在区域发展中居主导地位,区域城镇结构与空间布局合理与否,决定着城镇对乡村辐射带动力的强弱,进而决定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高低。坚持以城带乡,要大力调整我省城镇体系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形成“多点多极支撑”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要科学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四大城市群规划,加快发展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四大城市群,强化城市群对我省城镇化空间格局的支撑作用;高水平推进中小城市发展,加强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分工协作,积极发挥中小城市疏解大城市人口和功能,带动全省小城镇健康发展,吸引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其四:坚持产城互动,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
  坚持产城互动,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产业是城镇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吸纳就业的重要支撑,城镇是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和集聚高效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产城互动,促进城镇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就业吸纳能力。要充分发挥工业主导作用,结合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吸纳农村转移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优先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研发设计和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餐饮、家政、养老、健康和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其五:坚持公平共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公平共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公平共享是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城乡规划统筹,实施以县为单位的全域规划,合理安排全域生态保护、产业布局和城乡建设等各项事业,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引导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完善和落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促进城镇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其六:坚持生态文明,提升城乡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
  坚持生态文明,提升城乡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坚持生态文明,就是要把宜居放在首位,把生态文明理念贯彻到城镇规划建设的全过程,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强化历史文化保护,提升城乡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建设美丽宜居家园。要按照“生态优先”原则,划定生态红线,注重人文城镇建设。要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智力资源,实现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智慧城镇建设。要加大力度开展 “绿色城市建设计划”和“幸福美丽新村”工作。
  其七:坚持改革创新,破除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改革创新,破除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改革创新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要创新人口管理,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快实现持证者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剥离因户籍差异而产生的不同福利待遇。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成覆盖所有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着力破解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瓶颈。要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家在川土地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创新用地保障思路,在优先保障城镇化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等方面不断探索。要深入推进行政区划和社区管理创新,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