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分析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又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在国家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今天,研究建筑业的产能问题和市场调整问题很有必要。
供求矛盾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矛盾,也是当前建筑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
供大于求是建筑业近几十年一直存在的问题。引起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国家持续高速增长的经济发展。连续20多年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拉动GDP增长的主动力,居民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膨胀与发展给了建筑行业极大的诱惑,施工队伍的增长速度甚至超过了建设规模增长速度。二是人所共知的,建筑业是一个低门槛的行业,投资量少,装备容易,审批更容易。大量的农村建筑队伍和民营施工企业迅速发展并涌向了城市建设;大批东部“建筑之乡”的施工企业,看准了西部大开发也涌进了陕西和西部的城市。三是国家专门为铁路、公路、航天、化工、核工业等计划性很强的专业领域配备的施工力量,在专业投资计划大量调整,体制发生变化后,将经营的触角也伸展到一般房屋建筑领域。这样,就形成了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像样的城市,都集结着成百上千家施工企业的现象。每个工程的招投标,就像政府招收公务员一样,万人挤过独木桥,使得政府主管部门常常难以招架。长期供大于求的市场状态不仅给政府的正常监管造成了压力,更主要的是给行业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障碍。
产能过剩的背后隐藏着不规范市场的种种弊端
供过于求是市场存在的一个方面,甚至是一种表面的现象。为什么这样说呢?让我们透过表面过于拥挤的市场来剖析,就会发现,在某一个城市或地区,过量的施工企业其生产力内涵到底是什么状况呢?真正具备较雄厚资金实力的施工企业有多少,真正拥有完整的、高素质的施工力量的施工企业有多少,企业内真正掌握并能实际上岗的一级项目经理和建造师又有多少。也就是说,真正能够面对市场的建筑施工企业并不是过剩,而是远远不够!施工企业多而实际生产力薄弱,或者说是追逐利益的法人团体多而能提供有效建筑服务的企业少,这就是供方的现状。正因为表面供大于求、实际生产力内涵又显不足的现状长期存在,才会在市场上发生不规范、非理性的行为,发生大量的联营和挂靠的现象,才会出现种种弄虚作假、招投标不规范的弊端,才会发生此起彼伏、接连不断的质量安全事故。例如,在投标过程中,非理性报价、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以及工程中标后违法转包、违规挂靠等行为大量存在;部分并没有实际管理、技术力量,没有施工队伍的空壳企业,甚至以围标卖标作为自己的“主业”。这些企业的不良行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也一定程度影响到当前建筑业健康的发展。
政府职能改革滞后,既滋长了建筑市场的各种弊端,又加剧了市场的供需矛盾
市场供大于求长期存在的根源还在于市场体制和政府职能改革的滞后。政府职能改革的确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比较困难。但是建筑市场供需失衡的矛盾已经给行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政府职能不改革,只会加剧这一矛盾。政府要下决心进行改革,并且有所作为,还是可以改善建筑市场的管理。所谓通过改革和管理获取红利,这实际上是国家和企业都能受益的红利。一个是管好政府该管的事情。比如,管理好每一个企业的入市,管理好每一次的招投标,这显然忙不过来,但管好两头总可以的。对有实力的、诚信度高的企业,给开放更多的绿灯,为其铺平市场道路,可以做到理直气壮;对实际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差、不讲诚信、给业主和社会造成损失的企业予以严格的处罚和果断的清退,不应该心慈手软。对于压在企业头上名目繁多的保证金问题,对于业主随意肢解工程、要求垫资压价的问题,政府其实可以有多种办法,通过对市场诚信的维护,通过对业主不当行为的约束,逐步予以解决。另一个是放开政府管不到位的事情。比如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办法,本身就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工程招标参与方越多、环节越多,腐败滋生点就越多,也就越难以控制。本来只要管好业主和投标单位就行了,现在增加个中间机构招标代理,初衷是维护市场的公正和公平,但实际上却把以赢利为目的的代理机构摆在市场的主体位置让其自己找饭吃,使得招标人的暗箱操作更加隐蔽,代理机构还可以从中分得一杯羹,根本无法保证招标代理的公正立场。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专业运作”下,围标、串标更加隐蔽,更加难以监管,这真是乱上加乱。《招投标法》规定工程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各部委要求不得少于7家,到地方政府则规定不得少于12家,甚至还有实行资格候审的,动辄数十家一起投标,这其中花掉了多少国家的、企业的、个人的无谓开支,加大了多少市场交易的成本,又隐藏了多少的腐败行为!中间环节和参与者越多,牵涉的利益和内幕交易就越多。要从根本上改革招投标制度,就应该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在制度的设置上让围标失去意义,还招标的主动权于业主,让招标过程更加透明,这样也许市场就更容易规范,更易于管理。
解决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需要进行综合治理
首先,要加快建筑业这一传统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认真分析未来国家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走向,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和消费拉动的主要领域,客观地分析当前产能过剩的症结,加快企业尤其是大型建筑业企业的转型升级。每个施工企业都要寻找自身将来所处的位置和调整的方向,避免过度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其次要从政策的顶层设计解决问题。国家要吸收企业和各个市场主体的意见,尽快出台《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给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创造条件,给施工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进而要加快修改《建筑法》,要有效地约束业主的行为,给建筑业企业以市场上公正的待遇和公平的地位。第三是政府主管部门要改革行政审批和监管制度。在一个地区,面对数千施工企业,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管,这的确是一个难题。在宽进严管的基础上,还是要抓住两头,为优良企业入市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对在招投标、施工中严重违规的企业,就要像工业治理那样,果断地实施关、停、并、转,从严管理,对违规的行为不留任何空间。第四是行业协会和施工企业,要切实实施行业自律,开展新时期的诚信建设,大型施工企业要在诚信建设中做出表率,共同来净化建筑市场,创造和谐共生的市场新环境。(文 / 李里丁)
供求矛盾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矛盾,也是当前建筑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
供大于求是建筑业近几十年一直存在的问题。引起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国家持续高速增长的经济发展。连续20多年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拉动GDP增长的主动力,居民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膨胀与发展给了建筑行业极大的诱惑,施工队伍的增长速度甚至超过了建设规模增长速度。二是人所共知的,建筑业是一个低门槛的行业,投资量少,装备容易,审批更容易。大量的农村建筑队伍和民营施工企业迅速发展并涌向了城市建设;大批东部“建筑之乡”的施工企业,看准了西部大开发也涌进了陕西和西部的城市。三是国家专门为铁路、公路、航天、化工、核工业等计划性很强的专业领域配备的施工力量,在专业投资计划大量调整,体制发生变化后,将经营的触角也伸展到一般房屋建筑领域。这样,就形成了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像样的城市,都集结着成百上千家施工企业的现象。每个工程的招投标,就像政府招收公务员一样,万人挤过独木桥,使得政府主管部门常常难以招架。长期供大于求的市场状态不仅给政府的正常监管造成了压力,更主要的是给行业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障碍。
产能过剩的背后隐藏着不规范市场的种种弊端
供过于求是市场存在的一个方面,甚至是一种表面的现象。为什么这样说呢?让我们透过表面过于拥挤的市场来剖析,就会发现,在某一个城市或地区,过量的施工企业其生产力内涵到底是什么状况呢?真正具备较雄厚资金实力的施工企业有多少,真正拥有完整的、高素质的施工力量的施工企业有多少,企业内真正掌握并能实际上岗的一级项目经理和建造师又有多少。也就是说,真正能够面对市场的建筑施工企业并不是过剩,而是远远不够!施工企业多而实际生产力薄弱,或者说是追逐利益的法人团体多而能提供有效建筑服务的企业少,这就是供方的现状。正因为表面供大于求、实际生产力内涵又显不足的现状长期存在,才会在市场上发生不规范、非理性的行为,发生大量的联营和挂靠的现象,才会出现种种弄虚作假、招投标不规范的弊端,才会发生此起彼伏、接连不断的质量安全事故。例如,在投标过程中,非理性报价、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以及工程中标后违法转包、违规挂靠等行为大量存在;部分并没有实际管理、技术力量,没有施工队伍的空壳企业,甚至以围标卖标作为自己的“主业”。这些企业的不良行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也一定程度影响到当前建筑业健康的发展。
政府职能改革滞后,既滋长了建筑市场的各种弊端,又加剧了市场的供需矛盾
市场供大于求长期存在的根源还在于市场体制和政府职能改革的滞后。政府职能改革的确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比较困难。但是建筑市场供需失衡的矛盾已经给行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政府职能不改革,只会加剧这一矛盾。政府要下决心进行改革,并且有所作为,还是可以改善建筑市场的管理。所谓通过改革和管理获取红利,这实际上是国家和企业都能受益的红利。一个是管好政府该管的事情。比如,管理好每一个企业的入市,管理好每一次的招投标,这显然忙不过来,但管好两头总可以的。对有实力的、诚信度高的企业,给开放更多的绿灯,为其铺平市场道路,可以做到理直气壮;对实际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差、不讲诚信、给业主和社会造成损失的企业予以严格的处罚和果断的清退,不应该心慈手软。对于压在企业头上名目繁多的保证金问题,对于业主随意肢解工程、要求垫资压价的问题,政府其实可以有多种办法,通过对市场诚信的维护,通过对业主不当行为的约束,逐步予以解决。另一个是放开政府管不到位的事情。比如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办法,本身就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工程招标参与方越多、环节越多,腐败滋生点就越多,也就越难以控制。本来只要管好业主和投标单位就行了,现在增加个中间机构招标代理,初衷是维护市场的公正和公平,但实际上却把以赢利为目的的代理机构摆在市场的主体位置让其自己找饭吃,使得招标人的暗箱操作更加隐蔽,代理机构还可以从中分得一杯羹,根本无法保证招标代理的公正立场。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专业运作”下,围标、串标更加隐蔽,更加难以监管,这真是乱上加乱。《招投标法》规定工程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各部委要求不得少于7家,到地方政府则规定不得少于12家,甚至还有实行资格候审的,动辄数十家一起投标,这其中花掉了多少国家的、企业的、个人的无谓开支,加大了多少市场交易的成本,又隐藏了多少的腐败行为!中间环节和参与者越多,牵涉的利益和内幕交易就越多。要从根本上改革招投标制度,就应该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在制度的设置上让围标失去意义,还招标的主动权于业主,让招标过程更加透明,这样也许市场就更容易规范,更易于管理。
解决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需要进行综合治理
首先,要加快建筑业这一传统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认真分析未来国家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走向,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和消费拉动的主要领域,客观地分析当前产能过剩的症结,加快企业尤其是大型建筑业企业的转型升级。每个施工企业都要寻找自身将来所处的位置和调整的方向,避免过度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其次要从政策的顶层设计解决问题。国家要吸收企业和各个市场主体的意见,尽快出台《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给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创造条件,给施工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进而要加快修改《建筑法》,要有效地约束业主的行为,给建筑业企业以市场上公正的待遇和公平的地位。第三是政府主管部门要改革行政审批和监管制度。在一个地区,面对数千施工企业,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管,这的确是一个难题。在宽进严管的基础上,还是要抓住两头,为优良企业入市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对在招投标、施工中严重违规的企业,就要像工业治理那样,果断地实施关、停、并、转,从严管理,对违规的行为不留任何空间。第四是行业协会和施工企业,要切实实施行业自律,开展新时期的诚信建设,大型施工企业要在诚信建设中做出表率,共同来净化建筑市场,创造和谐共生的市场新环境。(文 / 李里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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