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建委研究住建领域诚信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市住建领域诚信建设工作水平,日前,市住建委召开专题会议,系统研究天津市住建领域诚信建设工作。
会议认为,住建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应着眼信用信息基础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联合奖惩工作、探索信用应用创新四个方面,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建立信用记录、全面归集信用信息、建立报送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注册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健全“红黑名单”机制、完善联合奖惩机制、集中整治违法失信行为、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落实信用异议和修复机制、积极探索信用创新举措等18项具体工作。
会议要求,推进住建领域诚信建设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落实,各有关处室、相关直属单位,各区住建部门以及住建领域相关行业协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结合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积极有效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抽查检查等形式对诚信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要做好宣传教育报道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传播诚信理念,选树诚信典型,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廉洁守诺教育,认真传达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大力开展诚信知识培训,宣传解读政策文件,提高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加强重点职业人群的诚信教育,让住建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知信、用信、守信,营造关注、支持、参与住建领域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会议认为,住建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应着眼信用信息基础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联合奖惩工作、探索信用应用创新四个方面,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建立信用记录、全面归集信用信息、建立报送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注册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健全“红黑名单”机制、完善联合奖惩机制、集中整治违法失信行为、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落实信用异议和修复机制、积极探索信用创新举措等18项具体工作。
会议要求,推进住建领域诚信建设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落实,各有关处室、相关直属单位,各区住建部门以及住建领域相关行业协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结合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积极有效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抽查检查等形式对诚信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要做好宣传教育报道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传播诚信理念,选树诚信典型,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廉洁守诺教育,认真传达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大力开展诚信知识培训,宣传解读政策文件,提高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加强重点职业人群的诚信教育,让住建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知信、用信、守信,营造关注、支持、参与住建领域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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