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第二批中国中小企业信用企业国际等级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的文件精神,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联合开展了2016年度国际商业信用等级的申报评价工作。本着自愿、诚信、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协会初审、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专家评审组终审,确定了5家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期10天(自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0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署实名与信用担保委员会联系。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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