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惩戒规范旅游文明值得推广

  针对我国游客大闹亚洲航空曼谷至南京航班的严重不文明行为,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通知称,4名中国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严重扰乱了航班正常秩序,致使航班返航,影响了其他乘客的行程,涉事游客已受到罚款及支付赔偿的处罚。此事件系极个别游客所为,但已严重损害了国人整体形象。国家旅游局表示,已经着手调查核实工作,将依法惩处不文明行为,把相关游客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12月14日中国广播网)。

  热水袭击空姐、威胁要“炸飞机”、返航后仍闹事……尽管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是非曲直仍须进一步明晰,但这并不妨碍对问题的讨论。近年来,陆续发生丢人丢到国外的类似事件,很多人已见怪不怪。

  所以具体到大闹亚航的4名游客,如果不文明行为事实确凿,国家旅游局拟把相关游客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是一项严厉的惩戒,也算是创新的惩戒。相信,有了公正公允、科学严谨的“游客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机制建立,而且能一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每个人的个人信用都将产生具体影响——针对出境游客行为素质的约束,应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用。

  正像我们看到的那样,少数国内游客素质近年来屡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随地便溺、随地吐痰、不懂排队、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颐指气使等不文明行为,几乎成为少数国内游客的标签,遭到了不少指责和嫌弃。另根据国家旅游局12月3日发布的消息,2014年11月,中国内地公民当年出境旅游首次突破1亿人次。以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为切入点,对一些游客严重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与规范,谨防更多丢人丢到国外的事件发生,大有必要,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方式。

  但同时,丢人丢到国内的不文明行为也应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因为针对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尽管旅游法、《出境旅游文明公约》等均有相应的提醒、约束条款,但很多游客在国内出行时表现出的低素质,更多是习以为常,成为一种无意识行为。正如有相关人士所称,法律的强制性措施固然重要,但强制性、惩罚性的措施只是一个辅助手段,根本解决方式依旧是自我约束。而一说到自我约束,往往会显得虚化、幻化:某些人甚至不认为自己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在国内司空见惯的陋习,在国外就是丢人。

  所以一方面,稳步提升国人出行素质、综合素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有综合、全面的考量,相应的通识教育、公德教育必须长期坚持,特别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应该多年如一日地做好规范、示范、引导。另一方面,用倒逼的方式,督促一些游客加强自律和自我约束,逐步养成良好的出游习惯、生活习惯。将严重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行为,计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当然,如何注重技巧方式,确保公正公允、科学严谨,也是必须综合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