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首届百家“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启动
为进一步推动赣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三年翻番”决策部署,市文明委将在全市开展首届百家“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这是记者6月24日从市文明办获悉的。
此次评选活动主题是主攻工业、绿色崛起、诚信经营、文明创业。该活动从6月开始启动,到10月结束。全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参加评选。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也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获评的首届百家“诚信示范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有: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一套,有效期一年;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评级评优、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货物通关等工作中,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服务等。市文明委每年对挂牌的“诚信示范企业”进行复评考核,经复评考核未能达到标准的予以摘牌;出现严重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通报的,经核实后及时摘牌,并向社会公布。
此次评选活动主题是主攻工业、绿色崛起、诚信经营、文明创业。该活动从6月开始启动,到10月结束。全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参加评选。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也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获评的首届百家“诚信示范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有: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一套,有效期一年;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评级评优、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货物通关等工作中,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服务等。市文明委每年对挂牌的“诚信示范企业”进行复评考核,经复评考核未能达到标准的予以摘牌;出现严重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通报的,经核实后及时摘牌,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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