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6月30日截止

  去年,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根据两份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核发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失效,即日起,相关企业可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016年6月30日起住建部将停止受理企业换证申请。
  根据通知,此次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申请换证的企业通过住建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安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以下分别简称《申请表》、《采集表》),点击“上报”,同时打印《申请表》和《采集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分别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后由省级主管部门集中上报住建部审批。通知指出,填写信息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资质信息不符的企业,住建部将不予受理其换证申请。
  《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要求:“我部受理企业换证申请20日后,省级主管部门可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统一领取企业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按要求提交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的特级资质企业,同时换发有效期与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一致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取得有效期1年旧版资质证书的,新版资质证书有效期与原有效期相同)。各省级主管部门在发放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应收回企业全部原资质证书,并依法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