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采购迈向全程“透明”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 申铖 韩洁)目前,我国年政府采购资金规模已近2万亿元,而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支出细节越来越趋向全程透明。
      近年来,媒体多次曝光“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等事件,招致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质疑。然而今年以来,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施行,我国正在致力于打造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公开透明,愈来愈多的政府采购活动将置于“阳光”之下。
      为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财政部近日公开发布《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知要求对三方面的采购内容做出更具体的公开:一是采购项目信息;二是监管处罚信息;三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
      其中,通知重点规范和细化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通知对上述内容的公开细节和公开时限都作出了具体要求,以此确保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
      此外,通知也明确了公开渠道,以便于政府采购当事人获取信息。通知要求,中央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地方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
      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当前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已经达到了新高度。现在的采购项目不仅要公开采购预算,同时还要公开中标成交结果的内容。此外,采购合同签署之后,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之外,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也要向社会公开。
      举例来看,以前政府采购的公布力度只会达到公开某部门买了一批办公用品,花了多少金额。而从今年开始,某部门需要公开购买物品的详情,包括物品的单价、数量、具体服务要求等细化信息。比如购买的电脑的规格和型号如何、单价多少、数量多少、质量保修的力度如何等等。
      更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项目公开,今年的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中也包含了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
      比如,今年7月17日发布的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中,就在政府采购公开方面加大了力度。此次决算首次对外公开了各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并按照采购货物支出。采购工程支出和采购服务支出分别列示。
      在此种情形下,可以看到在政府采购初始段,有预算安排情况的公开;在采购末端,有决算执行情况的公开;而在采购过程中,有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已经趋向“透明”。
      对此,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这些新增领域的公开显示今年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也是落实新预算法规定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中央部门已率先公开了政府采购的预算安排情况,今后年中也会公开决算情况,通过预算公开。合同公开以及决算公开,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公开机制正在建成。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则认为,政府采购信息都是社会上非常关注的政府支出内容,也是对政府花钱质疑比较多的地方。向社会公开这些领域信息,能帮助公众更好监督政府的行政开支是否合理。有限的财政资金是否得到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