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管理委推进建筑企业诚信建设

       2009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出沪诚信证明》(以下简称《出沪证明》)是外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到该省市承接业务的递交资料之一,由本市企业填写申请表后,到市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核确认。
  为提升网上行政服务效能,鼓励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方便企业出沪承接项目,近期,市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对《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出沪诚信证明》的网上申报模式进行了优化,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大平台集成作用,以及互联网移动办公的优势,创新应用“互联网+”发展新形态。
  一是突出数据共享和系统审核。企业将需审核的信息录入后,系统自动与相应的管理要求作关联,如资质管理的要求,以及市安质监总站处罚信息系统的处罚记录等,对通过比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自行生成《出沪证明》。
  二是突出需求导向,按需定制。由于各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证明”的内容各异,系统设计了多层可勾选选项,以需求为导向,实现需要什么就勾选什么,勾选什么就审核什么,审核通过什么就直接打印什么的“按需定制”的功能。
  三是突出随时打印、随地打印。对通过系统审核的《出沪证明》,直接加盖电子版“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企业出沪业务备案专用章”,并自动设定30天有效期,企业无需像以往一样再到窗口排队送审待审,可根据需要随时、随地、不限次数打印。
  四是增加了二维码查询功能。有效期内的《出沪证明》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或登入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供有关单位进行真实性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