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深化八项住房城乡建设改革

      本报讯 记者胡贵玉报道 日前,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正式发文,同意增设省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标志着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被纳入省级重点改革平台。
为全面深化住房城乡建设改革,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争取国家改革试点,赢得改革先机。目前,该厅已争取到多项国家层面试点,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稳步推进8项改革。
      总结推广共有产权试点经验,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健全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通过构建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培育存量住房市场、激活租赁住房市场体系,多渠道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推动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对不同保障对象执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分类补贴”的办法。抓好黄石市全国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制订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健全和完善准入、审核、退出、监管机制。同时,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制度广覆盖、资金可融通、关系可接续”,推动住房公积金纳入用工单位集体合同。
      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着力推动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发展。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供水供气、道路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探索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三方联动共赢的运作模式,推进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
      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着力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规划编制实施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省市联动的规划督察员制度,优化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结构和布局,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区域特色、民族特点、记得住乡愁、看得见山水的美丽城镇和乡村。创新城镇建设模式,着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符合湖北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布局。深入推进“四化同步”镇、重点镇、特色镇示范建设,为全省不同类型小城镇建设发展探索路径。
      全面启动试点示范,着力探索县域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体制机制。启动实施“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技术支撑体系、城乡统筹治理的管理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垃圾处理体系。
      坚持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着力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推动城市管理由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逐步构建“市级管总、区级实施,以区为主、街和社区为基础”的大城管体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城管数字化、信息化。推动城管向乡镇延伸,建立完善乡镇城管体制机制。
      改进质量安全监管方式,着力推动建筑业加快转型发展。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力争建筑业总产值2014年突破1万亿元。推动绿色发展,建立建筑现代化激励制度、优质优价激励制度、科技进步激励制度、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发挥产业联盟汇集先进生产要素的优势,建立勘察设计、装备制造、关键产品供应联动的产业协调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一体化和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模式。创新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的制度和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探索绿色生态发展模式,着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发展监管体制,改革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机制,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模式,发挥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绿色生态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研究制订湖北省生态城区导则,探索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发展的各类实现途径和方法。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方式,以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实行“三放一加强”,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活动监管,大力推进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制定与实施,完善网上审批、阳光审批、并联审批,建立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
       胡贵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