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家建筑企业资质将被“撤将”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对全市建筑业企业(不含装饰装修企业)进行了资质考核。57家企业考核不合格,其中,总承包企业6家、专业承包企业40家、劳务分包企业11家。
根据建设部和省建管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对全市建筑业企业(不含装饰装修企业)进行了资质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建造师数量不达标;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工程技术人员人数不达标;部分企业月度快报不及时、不准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此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有异议的,可于1个月内向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反馈意见;若1个月内未反馈意见,将视同该企业认可考核结论,市核准范围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撤回其资质,省核准范围的企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降级或撤回其资质。企业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另外,针对考核待定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应于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整改完善;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据有关规定降级或撤回其资质。整改期间,暂停其新承接工程,不得申请资质增项、升级。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黄新)
根据建设部和省建管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对全市建筑业企业(不含装饰装修企业)进行了资质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建造师数量不达标;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工程技术人员人数不达标;部分企业月度快报不及时、不准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此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有异议的,可于1个月内向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反馈意见;若1个月内未反馈意见,将视同该企业认可考核结论,市核准范围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撤回其资质,省核准范围的企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降级或撤回其资质。企业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另外,针对考核待定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应于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整改完善;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据有关规定降级或撤回其资质。整改期间,暂停其新承接工程,不得申请资质增项、升级。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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