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6]979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要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的请示》(浙建政办[2016]100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原则同意《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
  请你厅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试点工作,为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改革积累经验。试点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附件: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