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6]979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要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的请示》(浙建政办[2016]100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原则同意《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
请你厅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试点工作,为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改革积累经验。试点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附件: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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