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管局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于2012年2月7日前函告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张福麟 胥小龙
电 话:010-58934548
传 真:010-58933151,010-58934530
附件:“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于2012年2月7日前函告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张福麟 胥小龙
电 话:010-58934548
传 真:010-58933151,010-58934530
附件:“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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