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德军

       丁德军同志,1993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理,工程师职称、二级建造师。主持施工了捷乐得别克特10#、11#、13#、17#住宅楼、奎屯市文化馆、奎屯市雪莲广场展厅、科创服务大厦、奎屯市妇幼保健院等十几项工程,累计施工面积达十多平方米,在施工管理中能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办法,带领项目班子,在工程质量上争先创优,工期合同履约率,安全文明工地创键、成本控制和“四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工程合格率100%,主持施工的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工程“天山奖”工程1项,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1项。

       丁德军同志在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质量控制,要求项目技术人员在每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先进行交底,严格过程控制,加大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三检”工序交接,样板作业及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 消除不良因素,总是把质量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奎屯市文化馆工程施工和奎屯市妇幼保健院外墙粘贴保温一体板墙面施工时,为保证装修效果,使块材尺寸、拼缝达到最佳效果,将建筑物抹完垫层灰的实际尺寸及门窗洞口尺寸,输入电脑,再将不同规格石材,一体板尺寸也输入电脑,经电脑运算、编排,计算出最佳的块材尺寸和拼缝尺寸,在外部装修中施工节点应用了电脑排版程序新技术,提高了外墙板与拼缝的编排效率和装饰的效果。奎屯市文化馆工程被评为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工程“天山奖”; 奎屯市妇幼保健院工程2013年交工验收时,一次验收合格,受到建设、设计、堪察、监理单位参加验收专家的好评。审报201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工程“天山奖”,验收中同样受到自治区验收专家的好评;

       丁德军同志重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按国家的规范标准及公司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把施工安全作为宣传控制的核心之一,在施工过程中,重视危险源的分析识别与控制,严格落实国家的规范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所施工的工程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丁德军同志在项目管理中注重成本管理,精打细算。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他施工的项目每个工程都有盈利,受到了公司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