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2020年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巡查情况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采取“双随机”方式,对鄂东南片区鄂州、黄石、黄冈、咸宁和武汉5个地区共16个在建工程项目和检测机构信息化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据介绍,经过巡查发现,5个地区主要存在“未提供使用样品唯一性标识、将检测业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等建设单位检测业务委托行为不规范,施工单位未在检测监管平台进行信息登记,施工单位样品留置、养护不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监理单位见证人员未对取样过程进行见证,检测样品见证取样信息化程序执行不严谨”等问题。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公示。对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见证取样制度,保证旁站及见证到位。见证取样人员在实施样品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时按要求进行身份识别和拍摄样品照片。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检测监管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大巡查、抽查力度,从严、从重打击虚假检测行为。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检测技术标准,切实规范检测行为。
对“未按要求上传授权书、未进行实名认证登记,没有通过见证取样能力评价或违规开展取样送样、见证工作”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将暂停其执行取样送样、见证人员登录省监管平台个人账号3个月,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完毕后再次开通。
据介绍,经过巡查发现,5个地区主要存在“未提供使用样品唯一性标识、将检测业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等建设单位检测业务委托行为不规范,施工单位未在检测监管平台进行信息登记,施工单位样品留置、养护不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监理单位见证人员未对取样过程进行见证,检测样品见证取样信息化程序执行不严谨”等问题。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公示。对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见证取样制度,保证旁站及见证到位。见证取样人员在实施样品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时按要求进行身份识别和拍摄样品照片。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检测监管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大巡查、抽查力度,从严、从重打击虚假检测行为。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检测技术标准,切实规范检测行为。
对“未按要求上传授权书、未进行实名认证登记,没有通过见证取样能力评价或违规开展取样送样、见证工作”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将暂停其执行取样送样、见证人员登录省监管平台个人账号3个月,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完毕后再次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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