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根治欠薪和工程款问题,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设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治根治本推进,营造风清气正和规范合理、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环境。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涵盖: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检查政府、国有投资项目和被投诉举报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整治内容包括:招投标方面问题、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问题、违法违规施工问题、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专业技术人员“挂证”问题、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信息问题、现场管理问题、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等八项内容。
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0月10日前)。各建设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对照整治工作内容进行自查。二是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0月底之前)。各地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建筑市场存在的八方面问题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零遗漏。三是督导检查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市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抽查部分项目,对存在问题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对未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开展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并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四是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涉及面广的违法违规项目或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项目,要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畅通投诉举报,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对举报属实的问题要跟踪督办解决。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依法严肃查处。要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力度。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涵盖: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检查政府、国有投资项目和被投诉举报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整治内容包括:招投标方面问题、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问题、违法违规施工问题、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专业技术人员“挂证”问题、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信息问题、现场管理问题、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等八项内容。
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0月10日前)。各建设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对照整治工作内容进行自查。二是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0月底之前)。各地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建筑市场存在的八方面问题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零遗漏。三是督导检查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市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抽查部分项目,对存在问题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对未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开展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并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四是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涉及面广的违法违规项目或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项目,要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畅通投诉举报,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对举报属实的问题要跟踪督办解决。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依法严肃查处。要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力度。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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