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建筑业发展历程及深化改革(1)
文/汪士和 徐金保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即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具有重要标志性意义的一年。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从1978年的367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827122亿元,占世界经济比重15%左右,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2018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仍将保持在30%左右,继续成为世界经济稳定复苏的重要引擎。
毫无疑问,改革开放40年是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实现历史性跨越的40年,是我国各行各业得到快速发展的40年。建筑业是我国最早进入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经过40年的持续发展,行业实力和地位、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得到显著提升,我国不仅已经发展成为建筑大国,而且向早日建成建筑强国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改革开放40年,建筑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一)建筑业经济规模快速扩张,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巩固
从建筑业总产值及增加值来看——2017年的建筑业产值规模总量已高达213954亿元,比1998年的10062亿元增长了20多倍,比2008年的62036.81亿元增长了约3.45倍;2017年的建筑业增加值达到55689亿元,比1978年的139亿元增长了约400倍,年均增速16.6%;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3.8%增长到2017年的6.7%。改革开放40年以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其支柱产业地位逐步确立并日益巩固,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突出。
从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数量来看——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各种类型建筑业企业已超过30万家,其中,有施工活动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达到88074家,比1980年的6604家增长了12.3倍,年均增加2202家;2017年建筑业从业人员高达5530万人,比1980年的1996万人增长了约2.77倍,年均增加132万人。2017年建筑业从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达7.1%,较1980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改革开放40年以来,如雨后春笋一般成长发展的大量建筑业企业及每年保持增长的建筑业从业人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从建筑业税收贡献及拉动发展来看——2017年建筑业企业缴纳税金6367亿元,比1991年的43亿元增长了近150倍,年均增速21.2%;建筑业税金占全国税收收入(扣除出口退税)的比重已从1991年的1.4%增长到了2017年的5.1%。改革开放40年以来,建筑业不仅对国家财政收入和地方政府收入的贡献不断加大,乃至全国部分市县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就是建筑业税收,而且对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研究表明,建筑业每增加10000元的产出,对国民经济其他行业合计产出7345元的直接拉动和16708元间接拉动,建筑业在国民经济42个部门中的影响力愈来愈大。
(二)建筑业技术实力显著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从建筑业技术人员数量来看——2017年建筑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达到713万人,是1999年同类型人数的11.6倍,年均增长14.6%,工程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占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比重逐年提高。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建筑业培养了大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仅满足了国内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为建筑业“走出去”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技术支撑。
从建筑业技术装备水平来看——2017年建筑业企业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台数1022.59万台,总功率突破2.55亿千瓦,比2001年分别增加了320.37万台和1.52亿千瓦。改革开放40年以来,建筑业从以肩扛手抬为主要生产方式,发展到了拥有大量居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施工设备的机械化生产方式,基本适应了现代建筑施工的需求。
从建造“高精特难”工程来看——改革开放40年至今,建筑业企业建造了无数的令人叹为观止、全球少有的各类顶尖工程。如:各项指标居世界第一的三峡大坝,世界海拔最高、“有史以来最困难的铁路工程项目”青藏铁路,标志着中国工程“速度”、“密度”的高铁工程,标志着中国工程“精度”、“跨度”以港珠澳大桥为代表的桥梁工程,代表着中国工程“高度”的上海中心大厦,代表着中国工程“深度”的洋山深水港码头,代表着中国工程“难度”的全球首堆示范工程——福清核电站5号机组,等等。在海外,中国建筑业企业建造了许多优质精品工程,近几年还深度参与了“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和地区陆、海、天、网四位一体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建设。
二、改革开放40年,建筑业走过了不断创新的发展历程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国建筑业经过40年持续发展、在超20万亿元总产值基础上,从建筑大国向建筑强国迈出坚实步伐的重要一年。辉煌的成就,重要的节点,离不开建国后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把建筑业与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合称为五大物质生产部门,离不开改革开放40年以来建筑业不断创新、不断跨越的探索与实践。
从这40年的历史进程看,建筑业的改革开放历经了五个阶段:
(一)解放思想,初步放权让利阶段(1978~1985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论和政策,决定对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1978年 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扩权文件,从多个方面下放建筑业企业自主权。1980年,改全额利润留成为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的办法,使建筑业企业获得更多的留利,刺激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出台了允许价格浮动和禁止封锁建筑市场的政策。1981年,建筑业企业开始试行合同工、临时工制度;颁布了《经济合同法》,建筑业企业的交易行为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实现政企分开的要求,从而把国企改革导入“利改税”阶段。198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1984年,政府推行了第二步利改税,将第一步利改税所实行的税后留利改为调节税。利改税促进了建筑业企业政企分开,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外,国家对企业的支持与投资也开始采用“拨改贷”新方式,确立企业的独立利益,推动企业逐步建立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
(二)加快改革,推行经营承包阶段(1986~1991年)
1986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在全国范围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时也推行了租赁制、资产经营责任制、股份制等多种经营形式(企业制度)。1987年,建筑业开始推行“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以“管理层与劳务层分离”为标志,以“项目法施工”为突破口,推动了我国建筑业生产方式变革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深层次改革。与此同时,建筑市场价格体制改革出台允许价格浮动和禁止封锁建筑市场等政策。
这一阶段的承包制等改革,在思想上较易为各方面接受,“市场” 已在建筑业经济活动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企业的活力。但此阶段的改革仍然是一种过渡性的改革,在总体上没有真正突破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对立,需要有新的制度设计和改革。
(三)全面创新,推进市场经济阶段(1992~2000年)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冲破了关于市场和计划争论的框框,为当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完善市场环境,转换建筑业企业的经营机制,使建筑业企业成为真正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主体。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1994年7月开始实施的《公司法》,标志着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国有企业制度的全面创新。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998年3月开始实施的《建筑法》,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保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经济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健康发展,也为建筑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建筑业企业经济类型发生深刻变化,国有、集体、有限责任、股份制、联营、私营等类型的建筑业企业从弱到强,竞相发展。整个建筑业得到全面快速发展,建筑业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好转。至“九五”期末,建筑业总产值已达到12497亿元,比“八五”期末的5793亿元增长2.15倍;建筑业增加值达到5522亿元,比“八五”期末的1668亿元增长3.31倍;全国四级及四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166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7O%;税金总额358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5.4%。
(四)转型升级,保持快速增长阶段(2001~2010年)
中国于2001年12月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的产业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这对国内建筑市场和建筑业企业,对我国建筑业进入国际建筑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2001~2005年,我国建筑业按照“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努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产值规模不断扩大,支柱地位日益凸显。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大中型企业以股权多元化、中小型企业以民营化为特征的产权制度改革已全面展开。改制过程中一些民营企业参股、控股、完全收购国有企业,彻底改变了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机制。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集中度不断提高,综合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化承包、劳务分包的企业组织结构逐步形成,各类企业之间的市场化联系纽带基本形成。“十五”期间建筑业增加值累计达到 3.86万亿元,由 2000年的 5522亿元提高到2005 年10018 亿元,年均增长 12.6%。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国GDP 比重最高达到7% ,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居第4位。
2006~2010年,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企业改革改制得到继续推进,监管机制逐步健全,企业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全国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6%(2010年增加值达到26451亿元),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30%以上(2010年营业额达到922亿美元),产业规模创历史新高,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不断加强。
这一阶段,建筑业产值规模虽然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2.5%,但可持续发展能力仍然不足,建筑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速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发展模式粗放,发展质量不高,工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偏低,管理手段落后;建造资源耗费量大,碳排放量突出;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政府监管有待加强,诚实守信的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
(五)深化改革,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1年至今)
“十二五”以来,建筑业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出台了多项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涉及到全国市场统一、工程质量治理、部分资质取消、营改增实施、PPP模式推行、招投标方式改革、生产方式变革、承包模式变革、管理工具变革和市场信用管理等,为建筑业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追求服务高水平、产品高品质和发展高效益提供了有利条件。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为建筑业改革转型提供了路径指导。国务院时隔33年后再次为建筑业改革出台顶层设计文件《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提出“中国建造”这一理念,引导建筑业按照“实用、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进一步改革转型、向高质量发展。
近几年,从产值规模增长的情况来看,建筑业经历了从高速到缓慢再到平稳的发展过程,建筑业数量型、速度型发展态势有所弱化;从发展质量提升的情况来看,建筑业在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向高标准、高品质、高效益发展迈出了一大步;从境外业务拓展的情况来看,2017年完成营业额11382.9亿元,同比增长7.5%,新签合同额17911.2亿元, 同比增长10.7%,“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业务已占境外业务总量的近一半,全国有69家企业入围2018年国际承包商250强榜单,上榜企业数量蝉联各国榜首。
改革开放40年,建筑业走过了不断改革创新、规模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的发展历程,为促进城乡建设、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作出了巨大贡献,也为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建筑业改革、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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