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综合楼

        蜀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综合楼位于合肥市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为现浇框架结构,地面以上为五层,局部地下一层。±0.000相当于吴淞高程45.25m。
        本工程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等级为框架结构三级。建筑场地类别Ⅱ类,本工程设计合理耐久年限为50年。
        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地下室基础为筏板基础,地下室墙体为剪力墙、柱;±0.000以上为独立框架柱。基础承台混凝土强度为C30;基础顶面至二层楼面墙、柱为C35,上部为C30;框架梁、板、楼梯混凝土强度均为C30。现浇结构钢筋采用HPB235、HRB400、HRB335级钢筋。外墙为烧结多孔粉煤灰砖,内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
        本工程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面荷载标准值:办公室、法庭、调解室、合议室、阅览室、会议室为2.0KN/㎡;走廊、、电梯厅、卫生间、、审判业务资料室、干警食堂为2.5KN/㎡;厨房、体能训练室为4.0KN/㎡;设备控制室、、库房、卷宗档案室为5.0 KN/㎡;电梯机房为7.0 KN/㎡;不上人屋面为0.7KN/㎡;上人屋面2.0KN/㎡;基本风压0.35 KN/㎡;地面粗糙度类别为B类;基本雪压为0.6 KN/㎡。
        工程通过科学管理、精心策划,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综合楼投入使用至今,各项使用功能运行良好,结构安全可靠,建设单位非常满意。本工程于2009年度被评为合肥市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在2012年度荣获市优“琥珀杯”奖和省优“黄山杯”奖,赢得了高度的社会赞誉,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